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简章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3-10  浏览次数: 6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省内招生代码1351。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4号。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三条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作为学校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教育厅下达的提前招生任务及有关规定编制招生来源计划,发布学校招生工作简章;

(二)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服务工作,如实向考生和家长介绍学校情况和招生政策;

(三)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四)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五)完成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517-87088017,邮箱:spxyjw@126.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江苏省教育厅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提前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六条 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院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申请报考。报名考生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10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并取得成绩。考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

第七条 考生应在202139日至1117时登录江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jseea.cn)的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申请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每位考生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和每所院校的6个专业志愿。报考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须在328日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每门150分,总分450分,命题依据高中课程标准。

第八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退役士兵,须填写《江苏省2021年高职院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退役士兵考生资格审核表》,经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院校审核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并由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共同审核。退役士兵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作要求,免文化测试。

第五章 录取办法

第九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和监督下,由学校招生工作处具体组织实施。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报考普通专科的学生按照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录取;报考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依据学生总分(校测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

报考普通专科考生录取规则为:参考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合格门数越多排名越靠前;如遇合格门数相同,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文、数学、外语合格顺序排序;假如再相同,则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情况择优录取。

报考高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项目的考生录取原则为: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按照学生总分(学校文化测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录取。如遇同分考生,则以语数、语外、数外、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录取。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学校可予以加分录取:

1)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加10分投档;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加20分投档;

3)烈士子女录取时加20分投档;

4)归侨、华侨子女和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录取时加5分投档。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江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依据苏价费【2014136号):文科类专业4700/年、工科类专业5300/年、医药类6200/年、艺术类专业6800/年。

 2)住宿费(依据苏价费【2006185号):新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根据公寓条件收费10001200/年。

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勤、减、免”六位一体资助体系,设有各种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通过助学贷款等形式帮助其完成学业。

第十三条  学校咨询电话:400-799-9556,传真: 0517-87088029。招生网站:http://zs.jsfpc.edu.cn/。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食品药品学院招生办。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校在招生工作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校高职院校提前招生,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和任何其他形式的录取。确需参加高考的,须向高考报名地县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但不能参加任何形式的录取。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有同等待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附件:

2021年提前招生专业及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备注

学费(元)/

计划数

食品学院

食品加工技术

5300

5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4700

100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只招退役士兵

4700

30

食品质量与安全

5300

50

食品生物技术

5300

50

药学院

药学

6200

100

药学

只招退役士兵

6200

30

制药工程学院

药品质量与安全

5300

50

生物制药技术

5300

50

药物制剂技术

5300

50

药品经营与管理

4700

50

药品生产技术

5300

50

健康学院

中医康复技术

6200

50

体育保健与康复

4800

50

酒店学院

烹调工艺与营养

4700

50

烹调工艺与营养

只招退役士兵

4700

30

西餐工艺

4700

50

旅游管理

4700

50

中西面点工艺

4700

100

高速铁路客运乘务

5300

50

财贸学院

会计

4700

50

财务管理

4700

50

电子商务

4700

50

市场营销

4700

50

电子商务

3+2

4700

40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技术

5300

5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300

50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5300

50

艺术设计

6800

20

注:以江苏教育考试院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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