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1批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资格复审及现场考核的通知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1-09-18  浏览次数: 791

根据我校202177日在官网网站发布的《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1批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及工作安排,现将资格复审和现场考核等相关安排予以公告。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21925日(周六)8:30-11:30

2.地点: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号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大厅(位于我校北门正对面)。

3.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无法提供以下材料原件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取消其参加现场考核资格。具体包括:

⑴报名登记表:《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我校将安排专家进行审核,请务必填全,一经审核、确认,不再补填);

⑵身份证明: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⑶学历及专业证明:(含本、硕阶段)

◆硕士阶段:

应届毕业生:①就业协议书;②《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③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④硕士阶段的研究方向证明;⑤学信网学籍证明(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打印)。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科阶段:①学历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②学信网认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查询、打印);③学位认证报告(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查询、打印)。

⑷《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写的其他证明材料(此部分材料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①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书、解聘协议书(已辞职的)、社保证明等;②职称证书;③科研情况证明:个人主要论文论著以及能体现个人科研水平的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④获奖证书等。

⑸《疫情防控“一人一档”表》(见附件)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

上述材料的所有原件和复印件按照⑴-⑸的顺序排序备查,资格复审完成后,原件由应聘人员领回,复印件由我校存档备查。

4.注意事项: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以及对应的报考岗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各单位开具的应聘人员证明材料均须真实有效。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情节严重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5.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请务必携带照片)。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并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考核。

二、现场考核安排

1.时间:2021925130202192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根据《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第1批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要求,各岗位的考核方式如下:

岗位C02-C17(教师岗)的考核方式为:①试讲;

岗位C19(护理教师岗)的考核方式为:①试讲+②实践考核;

岗位C21-C22(思政教师岗)的考核方式为:①笔试+②试讲;

岗位C23-C27(管理岗)的考核方式为:①面试;

岗位C29(厨师岗)的考核方式为:①实践考核。

1.试讲要求:试讲每人15分钟,包括:2分钟的个人简介(主要包括个人学习及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科研及获奖等情况,注意不要出现姓名、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10分钟的试讲,试讲以个人的硕士学位论文为主题展开,采用汇报的形式;3分钟的提问交流。请务必提前制作好电子演示文稿(PPT),注意在PPT及试讲过程中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否则按作弊处理,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见准考证,地点待定。要求空腹,并自带500元体检费。在体检前三天,请保持清淡饮食,不吃油腻食物及不易消化的高蛋白食物,勿饮酒,不要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3.现场考核需携带材料:

1)准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

三、联系地址及电话

江苏省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路4 人事处B311办公室(位于我院行政楼南楼三层东边),05178708855687088280(朱老师)。

四、特别提醒

1.资格复审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苏康码、行程卡,近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不提供,则无法参与资格复审。

2.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一律从学校北门进出,车辆谢绝进入校园。入场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身份证、苏康码、大数据行程卡等信息。

3.“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近14天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近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考核。

4.全程佩戴口罩,进出等候及考试期间均保持1米以上距离。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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