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帮助学生解决临时生活困难渡过难关,激励临时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应急资助专项资金由学校从当年事业收入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和接收社会各界的捐赠形成,专款专用。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遭受重大灾害或重大事故等情况的学生给予适当补助。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实事求是原则。根据学生的实际困难情况,分层次给予适当补助,发挥专项资金的救助作用,不得作奖励性发放或平均性发放。 (二)使用从严原则。提出使用申请的学院应充分核实申请学生的经济困难程度。 (三)讲究实效原则。申请获得批准后,实物补助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现金补助方式直接打入学生个人银行卡。 第四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 (一)学生个人提出申请,说明经济困难的实际情况,提供证明材料。 (二)班主任进行核实。 (三)学院负责进一步核实,确保情况属实。 (四)学生工作处在专项资金的总额度范围内,确定补助方式和补助额度,报分管校领导审批或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享受应急资助专项资金: (一)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且未解除的; (二)挥霍浪费的; (三)弄虚作假的。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