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0-11  浏览次数: 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的要求,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3〕24号)、《江苏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苏政办发〔2021〕115号)关于建立健全发展型资助政策体系、江苏省教育厅会同省十四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指导意见》(苏教助〔2023〕3号)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型资助育人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核心,在保障经费和物质资助基础上,同步开展的资助育人工作,并重点针对面临身心发展、学业修习、素养提升、入学就业等困境的学生,由相关业务部门联合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教育服务。大力促进发展型资助育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建立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促进受助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

三、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学生工作处处长任副组长的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协调我校资助育人工作。成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统筹协调学生资助、心理、就业、教务等部门共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问题,做好全校各项资助育人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等共同参加的学生资助工作小组。各学院确定一名学生资助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落实本学院各项资助工作。

四、服务对象

(一)发展型资助育人一般服务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的一般服务对象包括现有资助体系中已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

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是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同时叠加心理困难、学业困难、就业困难等成长困境的学生。重点帮扶对象的育人工作,根据所遭遇的困境类型不同,由各学院纳入相应育人体系予以重点关注,资助管理部门做好统筹协调。

(三)重点帮扶对象的认定

完善上述各类重点帮扶对象的精准摸排机制,做好重点帮扶对象认定,从源头上落实教育关爱制度化。

资助中心提供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心理中心提供心理预警名单,各学院教学秘书筛查学业预警名单,各学院就业专员筛查就业困难毕业生名单后,各学院资助专员匹配出重点帮扶对象,各学院为重点帮扶对象配备育人导师和开展朋辈支持。发展型资助育人重点帮扶对象实行动态管理,达到或超过正常发展水平的,经集体评议可退出重点帮扶对象名单。

五、工作机制

全面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教育教学各环节、人才培养各方面的育人资源和育人力量,探索和完善发展型资助育人机制。

(一)建立常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资助管理部门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中的需求梳理、组织协调、资源汇聚、追踪评价、助力发展等作用以及业务部门的育人主体作用,建立各相关部门协同、根据职责分工联合育人的工作机制。在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学生发展支持中心,资助管理部门(人员)定期与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共同交流和研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展情况,落实各部门发展型资助育人责任。尊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生长发育、家庭和成长环境形成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将发展型资助育人最大程度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融入普通学生群体、融入精准资助全过程,严格保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隐私,实施无痕化管理。

(二)建立救助清单制度。为重点帮扶对象提供教育救助 服务清单,将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援助、品德行为矫治、学业辅导、入学和就业帮扶等发展型资助内容列入清单。根据自身实际和重点帮扶对象个体发展需求,细化和灵活调整发展型资助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充分调动和利用学校内外各种教育资源,丰富救助清单,共同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建立重点帮扶对象成长档案(可匿名)制度,记录重点教育救助内容和关键成长事件。

(三)建立育人导师制度。根据重点帮扶对象所需要的发 展型资助内容,配备具有相应专长的经验丰富教师作为导师,确保重点帮扶对象人人有导师。导师配备尊重帮扶对象的意愿,实行双向选择。导师与其他教育师资协同合作,全面关心和指导帮扶对象的生活、学习、社交等,注重精神引领和发展支持,做好家校协同。帮助重点帮扶对象寻找适合的朋辈导师,融入“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

(四)建立专项研究制度。开展发展型资助专项研究,将育人融入学校课堂教育教学、见习实习与就业培训、教育常规管理、师资专业发展等各个环节。将发展型资助育人纳入常规教研,针对各类成长问题集中攻关,提高应对复杂性教育工作的能力。

(五)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分析研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情况,发现危机苗头第一时间发出预警,并及时组织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力量,协调人、财、物等资源,开展有效干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尽快摆脱危机。探索与教育管理系统和数据库相衔接,监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入学就学、体质健康、心理健康、学业质量、入学就业以及表彰奖励等情况。

六、育人内容

(一)面向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坚持“扶困”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构建物质帮助、道德浸润、能力拓展、精神激励有效融合的资助育人长效机制,实现无偿资助与有偿资助、显性资助与隐性资助有机融合,着力培养受助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使之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以资助过程培育人。在资助对象认定环节,采用谈心谈话、家庭走访等方式,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开展诚信教育和正向心理引导,帮助学生体悟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理解共同富裕新发展阶段的历史方位。在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培养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意识。在国家助学贷款办理过程中,深入开展诚信和金融常识教育,培养学生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契约精神。在勤工助学活动开展环节,着力培养学生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的进取精神。在基层就业、应征入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工作环节中,培育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

2.以奖助政策激励人。落实多元激励和差异发展增值评价,广泛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制度,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全覆盖、学期全覆盖、家校表现全覆盖。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细微的优点和精彩,持续培育使之成为稳定的习惯和品质,形成应对各种人生境遇的自我成长内驱力。发挥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荣誉的育人作用,全面考察学生的学习成绩、创新发展、社会实践及道德品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评选励志成才之星,激发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3.以项目活动引领人。推动实施“发展型资助育人行动计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力素养培育计划”,开展“助学·筑梦·铸人”“诚信校园行”主题教育活动,培育建设一批“发展型资助育人示范项目”。持续开展“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依托“学习强国”“新江苏”“江苏教育发布”“江苏学生资助”等平台,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组织省内外及海外研学等,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丰富人生经历、培养家国情怀、提升能力素质。开展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支持学生实现高质量就业。开展优秀资助工作者、优秀工作案例、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等评选活动,推广资助工作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

(二)面向重点帮扶对象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处的成长困境类型,分别提供针对性、持续性的救助教育服务,帮助他们战胜困境、实现自我超越。各学院可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要同时提供多种发展型资助服务。

1.家庭教育指导。针对因家庭原因遭遇成长困境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加强家庭教育指导。班主任辅导员要熟悉学生的家庭构成、生活习惯、教养方式等,每月1次以上与家长交流学生身心发展情况,商讨和实施协同教育策略,强化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建立安全感和自信心。

2.心理健康援助。针对心理健康方面存在隐患或危机以及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实施心理健康援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要求,实施关爱学生生命健康“润心”行动。在学校和班级中营造尊重友爱、勤俭诚朴、自主自立的校园文化氛围,最大程度消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卑心理和边缘化状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强社交能力,培养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开展心理测评、查找问题原因,提升识别和应对心理问题和危机干预的意识与能力,对遭遇突发变故打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提供物质资助和心理援助,避免过重的负担和压力。

3.品德行为矫治。针对受不良环境影响出现品质或行为偏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工作要求。为重点帮扶对象配备育人导师,加强道德教育、劳动教育、法治教育和生命教育,帮助规划正确的人生发展方向,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4.学业辅导。针对学业成绩显著落后、出现学业不合格现象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配备学业导师重点加强学业辅导。

5.入学和就业帮扶。针对入学和就业存在显著困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开展入学或就业帮扶。建立“一生一策”生涯指导和就业帮扶管理机制,加强劳动教育和生涯规划指导,从资助育人的角度在校内系统设立公益服务和勤工助学岗位、开展综合实践和校外研学活动。围绕学生需求组织开展见习实习、专场招聘活动等,完善就业创业培训,提升自主择业能力。

6.综合素养提升。针对社会认知、体艺素养等存在明显弱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重点提升其综合素养。全面落实国家体育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等课程的要求。统筹用好各类社会资源作为强化实践育人的重要途径,通过课程设置、社团活动、勤工助学、志愿服务、见习实习、研学活动、国际交流等方式,利用寒暑假时间,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拓视野、加强劳动锻炼,提升语言表达、人际交往能力和体育艺术素养,发现和培养个人兴趣爱好等。通过组织各类教育活动,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感受国家改革发展成就,融入社会发展主流。

七、保障措施

(一)健全师资队伍保障。学校配备专兼职师资,组织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培训、资助宣传工作培训、新任职人员培训、信息化操作培训等资助工作者专业能力培训。各学院至少配备1名资助专职辅导员,为重点帮扶对象配备育人导师。将资助工作、资助育人方面的成效作为评比表彰等的重要参考。

(二)完善经费投入保障。学校按规定从事业收入或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用于奖助学生以及对重点帮扶对象实施发展型资助。积极鼓励和募集社会资金用于设立奖助学金、支持各类资助育人项目开展。

(三)加强协同联合育人。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定期召集各相关部门协商解决学校资助育人工作中面临的实际困难,建立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的困难认定、家庭变故、重大疾病等信息共享机制。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习见习、就业创业工作。鼓励各类公益慈善机构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

(四)系统谋划有序推进。制定发展型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方案,组织优秀资助工作者、优秀工作案例、“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等申报活动,将发展型资助工作有机融入日常管理。

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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