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及时预防和处置重大火灾事故,保障学院集体与师生员工财产安全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经研究,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院党委和院行政领导的统一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本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原则,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各项措施,防止发生重大火灾,建立我院消防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提高火灾的应急处置能力,尽可能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领导责任 院长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分管保卫工作的副院长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 保卫处为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 部门行政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部位的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日常防范措施 (一)深入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大力普及消防知识。通过“四个能力”建设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员工学习掌握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人人重视安全,时刻不忘防火,处处警惕火灾的发生。要定期开展消防演练,加强对志愿消防队员的技能培训,学会灭火技能,普及火场自救知识,提高广大师生火场逃生能力。 (二)部门要开展经常性防火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和火灾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主要检查以下基本内容: 1、有关消防安全的组织领导是否健全,防火负责人是否明确、志愿消防队是否建立,活动是否正常。各项消防法规、制度和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2、用火、用电、易燃、易爆物品等易发生火灾部位的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配足,灭火器药剂是否过期,压力是否正常。责任是否明确,安全长效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人群密集区的建筑结构、平面布局、间隔距离、消防水源、通道和周围环境等是否符合规范、是否畅通; 4、有关单位接到整改通知书以后,领导是否重视,责任是否落实,措施是否到位,效果是否良好,隐患是否消除,长效机制是否建立。 部门消防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在每月固定检查的基础上,还要把经常检查、定期检查、高危季节检查、重点时期检查、重点部位检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的结合起来,把着眼点放在整改火险隐患,改进消防工作上来,实行定人、定时、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保卫处负责全校消防安全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部门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通知并监督有关单位及时整改。 (三)建立健全消防规章制度。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的特点,联系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和《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要通过严格的消防安全制度,把防火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加强志愿消防组织建设,努力搞好消防基础工作。人员集中的部位和重点防火单位,要根据防火和灭火的需要建立相应的志愿消防组织,形成消防组织网络。人事变动时,要及时调整和充实志愿消防队员。平时注意发现和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初起火灾,能立即组织扑灭,对已经形成的火灾,能立即启动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并有效协助公安消防队灭火。 (五)加强重点部位消防工作,预防重大火灾发生。我院的消防重点部位主要有教学楼、学生宿舍、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财务室、实验楼、危险化学药品仓库等,这些部位的管属部门、单位必须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网络要上墙,建立防火档案和灭火预案,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避免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损失。 四、火灾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旦发生火险,发现者应立即利用附近灭火器材进行迅速扑灭,同时大声呼叫,使周围人员迅速投入灭火,构成灭火的第一力量。并派人立即拨打电话向院领导或保卫处及有关领导报告,也可根据火情及时拨打“119”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二)保卫处接到报警后组织由保安中队和公寓管理组成的志愿消防队携带灭火器材赴现场参加灭火,组成灭火第二力量,同时组织疏散,做好现场警戒工作,并根据情况,建议领导起动相应应急机制。 (三)各级领导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检查起火原因并组织指挥扑救。在场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严防拥挤混乱并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力争把火灾消灭在初发期。 (四)发现火情,医护人员、水电人员、车辆驾驶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协助灭火,救助人员。 (五)为防止火灾现场电线短路起火,视情况可及时切断火灾现场电源,以免引起电路起火。 (六)根据不同的火情,采用不同的扑救方法: 1、如果为正常火情,志愿消防队及现场人员迅速利用所配备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栓接通水源进行灭火。 2、如果为煤气引起火情,应先用湿被窒息火源或用湿毛巾包手,关闭伐门立即切断气源。 3、如果为电气引起火情,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实施扑救。 4、如果是图书、精密仪器或油类存放处发生火情,应避免用水扑救,可用灭火器进行扑救。 (六)如果有人被火围困,应立即开启防火通道,迅速疏散人群,全力救助人员,如果火情封锁疏散通道时,应立即组织人员向安全的地方或楼顶转移,等待时机,设法救助人员,确保人员生命安全。如果发现有人被烧伤较重,应立即拨打“120”救助。 (七)如果火场附近有易燃易爆物资,在判断不会立即爆炸情况下,应立即转移易燃、易爆物品,消除爆炸的隐患。 (八)如果火场附近存放特别贵重物品,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贵重物品,同时通知单位负责人赶到现场进行保护,并协助处理。 (九)如果火势较大,难以控制,自己无法扑救,应立即拨打“119”报警,派专人到校门口或交通要道处接应,指引消防车的行车路线。消防队到达火场后,现场指挥人员应及时向消防人员介绍火场情况,如燃烧处的物资存放情况、有无人员被围困、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及水源等情况、在消防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下,进行灭火,在场所有人员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共同灭火。 (十)火情扑灭后,必须保护好现场,未经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许可不得自行处理火场,以便调查起火原因和损失情况,根据调查结果和消防部门的意见由保卫处负责向院长写出书面报告,对火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认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并要组织有关部门及责任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修改措施,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