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文章作者:  发布时间: 2024-10-11  浏览次数: 10


一、总则

1、目的和编制依据

为及时妥善处理我院发生的安全紧急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根据江苏省教育厅文件《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2、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学院安全应急处理机制,迅速、及时的开展各项处置工作,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学院稳定。

3、类别划分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校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校园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学院周围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3)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4)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等。

5)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6)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国家和省教育统一考试中,在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以及在考试实施、评卷组织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规事件等。

7)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4、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校园教学秩序失控和混乱。

3)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应急小组成员及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4)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5、级别划分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分为三个等级,即Ⅰ级、Ⅱ级、Ⅲ级、Ⅳ级。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1、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校级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

  员:由各处、室、二级学院(部)、馆、中心、后勤管理处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当学院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向省教育厅和有关单位通报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应部门和单位开应急处置工作。

2、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长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院长办公室承担。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收集和分析相应的数据和信息,提出处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意见和具体措施;及时总结处理突发公共事件的经验和做法;督促、检查各部门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情况等。

3、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下设相应的专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外办、纪委、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两课中心、团委、工会、机关党总支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日常工作由宣传部承担。主要职责为: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院涉及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响应行动;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决定信息报送省教育厅和相关部门的标准、内容以及请求上级部门指示、援助等事项;决定对外公布、公开的口径及发布时间、方式等,并报送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各项处置工作。

2)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纪委、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后勤管理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保卫处,日常工作由保卫处承担。主要职责为:建立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和监测预警机制;对学院防范和处理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工作进行督察;对突发的灾难事件,视其性质和严重程度,决定是否停课、上报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等事宜;对一般灾难事故,要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对特大灾难事故,要立即赴现场进行事故调查和各项处置工作;建立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医序卫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宣传部、财务处、学生处、团委、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主要职责为: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紧急处置工作;提出学院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政策、措施;指导和组织学院有关部门紧急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应对措施;及时总结和推广本院和兄弟院校紧急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4)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宣传部、教务处、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保卫处、团委、工会、后勤管理处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日常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承担。主要职责为:在遇到自然灾害的情况下,及时做出决策,并向省教育厅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进行情况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5)网络、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网络信息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宣传部、科研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信息中心,日常工作主要由信息中心承担。主要职责为: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

6)考试泄密、违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院办、纪委、宣传部、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继续教育中心等处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日常工作主要由教务处承担。主要职责为:确认事件等级;启动应急预案;作出决策;协调各部门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三、信息报送与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一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要在3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厅。

2)准确。报告信息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直报。当发生一级事件时,要直接报教育厅。

4)无论发生任何突发公共事件,在向省教育厅报告的同时,还要向当地公安等机关报告。

2、信息报送机制

1)紧急电话报告。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应按类别立即电话报告省各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同时要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紧急文件报送。执行电话报告后,还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正式报送省各专项处置工作小组,同时要报省教育厅办公室和省教育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信息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院和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4、预警机制

1)在院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四、应急预案启动标准和响应程序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应急响应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重大事件(Ⅱ级)应急响应

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学院主要领导应担任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的总指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应在突发事件现场组织开展工作并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领导小组报告。

3、较大事件(Ⅲ级)应急响应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应急处置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若突发公共事件情形发生变化,应视事件性质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4、一般事件(Ⅳ级)应急响应

一般事件(Ⅳ级)发生后,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应预案。各相关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调动各方面资源和力量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直至应急响应结束。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向省教育厅报告。

五、应急保障

1、信息保障

学院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应急处置等各环节的运行机制,保持通讯方式方法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安全畅通。凡达到划定级别的突发公共事件,要及时向省教育厅报告。向省教育厅和地方政府报送相关信息归口院办公室。

2、物资保障

财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等相关单位应建立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以应对各种情况的发生。

3、资金保障

应急资金统一列入学院财政预算。一般情况由各单位、各部门预算资金列支,特殊情况由财务处单独列支,确保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

4、人员保障

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应按照学院的要求组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队伍,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学院应急队伍主要由专职保卫人员、医护人员、后勤部门人员、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和学生组成。应急队伍应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进行调整,凡涉及大学生参加的应急队伍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以保证应急队伍的健全和稳定。

5、宣传、培训和演练保障

1)宣传教育

党委宣传部和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校园网、宣传栏、黑板报等媒介组织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自护等应急知识的宣传。积极做好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努力增强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学习掌握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以适应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需要。

2)培训

学院组织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指挥人员的培训。教务处、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承担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专业应急队伍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做到召之能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3)演练

学院定期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系统模拟演练。教务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信息中心等部门承担组织教职工队伍演练;学生处、各二级学院(部)承担组织学生进行相关演练。

六、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发展蔓延的趋势,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标准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其他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2)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校园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或蛊惑信息,校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趋势;校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静坐、请愿等行为,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其他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校园内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有关问题的讨论已经成为校园学生讨论的热点,引发在校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的群体性事端;其他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4)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连锁反应并引起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起师生广泛关注,师生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其他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在定位事件级别时,要根据事件的发展趋势动态调整事件级别,以不断调整应急措施和方案,提高应急处置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2、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预防与预警

1)预防预警信息。学院各应急小组办公室要经常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并做好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利用学院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可能引起师生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危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或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以及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把握师生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局部问题向全局性问题转化,经济问题向政治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2)信息报送制度。对可能发生的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要在尽可能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规定及时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并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防止因重视不够、应对不妥、处置不当,或者被敌对分子插手、利用而激化矛盾、扩大事端。

3)信息发布制度。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的对外信息发布工作由党委宣传部归口负责。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3、应急响应

1)特别重大事件(I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超出学院范围,在事态扩大、依靠学院力量无法平息的情况下,除按照Ⅵ-Ⅱ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请求派遣警力进校,根据情况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害。

一旦学生走出校门上街集会、游行,学校要派人劝阻,如劝阻无效,要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维持秩序的工作,防止社会闲杂人员和别有用心的人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还要及时请公安部门到现场协助做好工作,防止学生出现过激的违法行为。学院要进一步动员和发挥党政工团组织及院系党政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工作队伍、辅导员队伍和学生会以及学生党员骨干队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切实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做到院不漏系、系不漏班、班不漏人,教师不停课、学生不停学、师生不离校,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如公安部门必须采取坚决措施,学院要组织干部进一步劝说学生离开现场,保证学生安全。如学院必须做出处理学生的决定时,要掌握好时机和程度,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极少数闹事者,团结大多数学生,促使事件得到尽快平息。

2)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应急领导小组要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向省教育厅报告,并根据上级指示,及时深入事发现场了解情况,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各二级学院党政领导、学工干部、学生辅导员、班主任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对涉及外教或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和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3) 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院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院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学院应急领导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省教育厅。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院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院系学生工作干部和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院的决策和决定,与学院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4)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院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根据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院学生管理部门、保卫处人员和相关系的学生工作干部要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4、应急保障

1)预案保障

加强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应急反应的主要内容、本人的位置、职责等,保证需要时能够快速到位、规范行动、有效处置。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根据演练暴露出的问题,对预案进一步完善。

2)队伍保障

不断壮大维护学院稳定工作队伍规模,改善队伍结构,形成维护学院稳定工作的坚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思想工作、安全保卫和网络管理队伍,并建立预备队伍。加强对应急力量的培训和管理,解决必要的装备和经费。特别是要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选好配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3)技术保障

加强维护学院稳定快速反应体系的基础建设,建立和完善集人防、物防和技防于一体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为师生提供全方位的求助、咨询和服务,提高校园整体防范水平,防止因治安事件引发影响稳定的事端。

4)物质保障

相关部门要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人力、物力、财力准备;发生较大规模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后,要全力做好处置人员和事件参与师生的必需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5、善后与恢复

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当地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当地综治委、学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3)属于涉及师生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校内人事分配制度和后勤社会化改革等问题。

4)事件结束后,学院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省教育厅。

6、应急结束

1)突发公共事件已经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可以进入结束程序。

2)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将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总结上报省教育厅,经同意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3)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学院应急领导小组宣布应急结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由上省教育厅宣布应急结束。

4)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将情况及时通知参与应急处置的相关部门,必要时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结束消息。

七、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I级—IV级。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院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2)重大事件(Ⅱ级):学院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院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4)一般事件(Ⅳ级):对学院教职工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灾难事故发生后,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组织开展工作。

1)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A.学校突发火灾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救,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消防119指挥中心(室)报警,向省教育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在消防队伍到现场后,主动提供有关信息,配合消防队伍组织救人和灭火抢救工作。

B.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紧急安全措施,避免继发性危害。

C.抢救伤病员,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配合医疗机构妥善安置伤病员。

D.解决好师生等受灾人员安置问题。

E.及时采取人员疏散、封锁现场、转移重要财物等必要措施,确保人员、财产安全。

2)房屋、围墙、厕所倒塌等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发生房屋、围墙、厕所等建筑物倒塌的安全事故,应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立即向省教育厅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B.迅速采取切断煤气、电源等有效措施,并密切关注连带建筑物的安全状况,消除继发性危害。

C.在有关方面帮助下及时组织解救受困人员,抢救伤病员。

3)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湖面水面较多,根据职责分工,保卫处为溺水事故救援部门,并配备专用救援设备。

B.学校发生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救援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救援,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

C.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并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对溺水者进行人工呼吸和落水人员防冻伤等应急抢救处置。

D.对于冰面溺水事故,要科学处理,有组织地救助,避免因冰面大面积塌陷造成继发性伤亡。

4)楼梯间拥挤踩踏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及时排查拥挤踩踏事故隐患,避免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B.学院楼梯间发生拥挤踩踏事故,要迅速开展现场疏导和救护工作,并立即向医疗急救部门报告求援,向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报告。

C.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亲临第一线指挥,根据灾情启动应急预案,控制局势,制止拥挤,做好人员疏导疏散工作;组织人员对受伤者进行人工呼吸、止血等应急抢救处置,妥善安置伤病员,必要时请求当地政府支援帮助。

D.迅速通知受伤人员亲属,及时向师生和亲属通报有关情况,确保师生和亲属情绪稳定。

5)校园爆炸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发生爆炸事故后,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力量开展抢救工作,并立即向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报告。

B.学院要在爆炸现场及时设置隔离带,封锁和保护现场,疏散人员,控制好现场治安事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好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C.如果发现肇事者或直接责任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D.认真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搜寻物证、排查险情、防止继发性爆炸等工作。

6)突发危险品污染事故处理办法

A.学校根据各类危险品的特性制定相应应急预案。

B.学校因意外因素引起危险品泄露,或因违反有关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应及时向市教育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同时设置污染区。

C.学校配合协同有关专业部门,组织专家、技术人员携带必要的采样分析仪器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检验,迅速查明危险品类型,确定主要污染物质以及产生的危害程度或可能造成的危害。

D.初步查明情况后,迅速制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

E.对有明确污染源的应立即控制污染物排放;对于化学危险品污染事故,程度轻微的,启动学院相关应急预案处理;情况严重的,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报告,由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进行处置。

F.对发生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学院与当地教育局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事故蔓延,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必要时疏散或组织师生撤离。

G.危险或危害排除后,学院应召集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

H.重大事故,学院应在1小时内向市环保局报告。

7)学院恶性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发生恶性交通事故,遇有学生、教职工死亡、受伤等情况,学校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立即组织抢救,及时向医疗急救部门求助,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告,并向省教育厅报告。

B.保护好事故现场,有效控制肇事人,寻找证人。

C.学院有关部门协助公安交管部门及时查明事故情况;涉及外籍师生的,要尽快按规定报告各级外事部门。

8)大型群体活动的公共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举办的各类大型文体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安全保卫方案,落实安全保卫措施。

B.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遇有师生死亡、受伤等情况,立即求助医院抢救伤病员。

C.活动组织者和安全工作负责人要稳定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逃生,担负起保护师生生命安全的责任,尽力避免继发性伤害。

D.学院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病员,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并向省教育厅报告。

9)外出组织实习、参观、考察等活动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建立健全安全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工具和设施;与实习接收单位明确安全责任,落实相关措施。

B.完善通讯体系,做好定期通讯联络工作,定期清点人员,及时沟通信息。

C.事件发生后,及时向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积极开展必要的救助和自救工作。

D.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首先判断事件的性质,权衡事件的轻重,统一认识,统一指挥,协调好学校和事故一线两方面工作,积极开展救助和自救工作。

E.积极争取事故发生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10)突发后勤安全保障事件的处理办法

A.学院后勤有关部门要做好食堂、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以及供电、供水、供气、供暖和通讯保障部门突发事件防范工作,对重点场所和关键部位要加强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各种服务设施安全运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B.发生跑水、断电、燃气泄露等重大事故紧急情况时,学校领导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要立即赶到现场,组织人员迅速采取应急措施,进行抢修和抢救,控制事态,必要时请求当地有关专业部门支持,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

C.食堂、餐厅等饮食供应部门以及蓄水池、供水塔等二次供水部位必须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一旦发生污染事件要立即停止使用,做好现场保护,并联系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疫、化验和排污处理。

11)学院所属企事业单位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学院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制定本单位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B.如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应本着控制事态发展,积极治病救人,努力减少生命财产损失,认真做好善后工作,保持稳定的原则处理所发生的各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C.及时向学院和有关部门报告。

12)校园周边突发安全事故处理办法

A.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演化和扩大;

B.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13)学院突发事故处理中的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A.发生灾难事故,学院要及时向师生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情绪,维护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B.本着外事无小事的原则,凡是在事故灾难中涉及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的,应及时向各级有关外事部门报告。

C.凡是发生人员伤亡的,学院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积极抢救伤病员,减少人员伤亡。

D.灾难事故发生后,学院要考虑和妥善处理可能引发的继发性伤害问题,不要激化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和演化。

E.凡是需要对建筑物等采取断水、断电等应急处理措施的,要权衡利弊,妥善处理可能发生的受灾受困人员因照明、饮水需要和因跑水、漏电可能引发继发性伤害的矛盾。

3、善后与恢复

1)应急处置和生命救助活动结束后,应立即设立恢复中心,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与恢复行动,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学院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到:

A.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或赔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B.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C.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D.总结经验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等原因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配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做好事故案件侦破调查工作。

2)事件结束后,学院应加强有关预防措施。要加强院内安全保卫和各项设施的安全检查,杜绝安全隐患;关注校园周边安全状况,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当地政府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治;加强学生日常防灾、避灾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能力。

八、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IV级)四级。

1)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

A.学院发生的肺鼠疫、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新传染病以及我国已经消灭的传染病等达到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

B.学院实验室保存的烈性病菌株、毒株、毒种等丢失;

C.发生在学院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2)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

A.学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l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例以上死亡病例;

B.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C.学院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疑似病例;

D.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E.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扩散到学院以外的;

F.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人员死亡的;

G.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在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

H.发生在学院的,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Ⅲ级)

A.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人数超过100人,或出现死亡病例;

B.学院发生肺鼠疫、肺炭疽、腺鼠疫、霍乱等传染病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C.艾滋病、肺结核、出血热、乙肝等乙类、丙类传染病在短期内爆发流行,疫情局限学校内部,发病人数达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D.学院发现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E.发生在学院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的群体性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

F.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人数在10—50人,或出现5人以下死亡;

G.发生在学院的,经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Ⅳ级)

A.学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一次中毒30—100人,无死亡病例;

B.学院发生腺鼠疫、霍乱病例,发病人数以及疫情波及范围达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

C.因学院实验室有毒物(药)品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一次中毒在10人以下,无死亡病例;

D.发生在学院的,经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鉴于学院公共卫生事件涉及青少年健康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对未达到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标准的一般公共卫生事件,均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应急反应。

6)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师生员工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应在当地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

2、信息报告与信息发布

1)信息报告

A.报告单位和报告人:

院长办公室和学校指定的信息报送人员。

B.报告时限及程序

初次报告。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疾病控制中心(CDC)或卫生防疫站进行初次报告。

特别重大(Ⅰ级)或者重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院可以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应急处置工作组。

进程报告。Ⅰ级和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必须每天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厅处置工作组。

Ⅲ级和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过程中,学院应及时将事件发展变化情况报告教育厅处置工作组。

结案报告。事件结束后,学院应将事件处理结果报告教育厅处置工作组。

C.报告内容

必报内容: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造成伤害的人数。

选报内容:事件初步性质、发生的可能原因等。

进程报告内容:事件控制情况(丢失的有害物查找情况)、患病(中毒)人员治疗与病情变化情况、造成事故的原因、已经或准备采取的整改措施等。

结案报告内容:事件处理结果、整改情况、责任追究情况等。

2)信息发布

学院不得自行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必须由相关行政部门授权后的有关单位负责向社会发布。

3、应急反应

1)学院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根据相应级别做出应急反应。

2)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学院在接到其他地区或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部署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校发生。

4)Ⅰ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除按照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信息报告人必须每天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

5)Ⅱ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除按照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应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防控措施;信息报告人必须每天按要求向省教育厅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程。

6)Ⅲ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学院除按照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要求组织实施应急措施外,有死亡人员的应做好死亡人员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按照当地政府和教育厅统一部署,落实相应应急措施。

7)Ⅳ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

事件发生后,现场教职员工应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人和学院领导。

学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实施以下应急措施:

联系当地卫生部门(医院)对患病或中毒人员进行紧急救治。

追回已出售(发出)的可疑中毒食品或物品,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停止使用可疑中毒物品。

封存剩余可疑中毒食品和物品;控制或切断可疑水源。

与中毒或患病人员(特别是病情严重者)家属进行联系,通报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思想情趣。

积极配合卫生疾病控制部门封锁和保护事发现场,对可疑中毒食品、物品取样留验,对相关场所、人员进行致病因素的排查,对中毒现场、可疑污染区进行消毒和处理,对与肺鼠疫、肺炭疽、霍乱、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有密切接触者实施相应隔离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现场取样,开展侦破工作。

按照当地政府和卫生部门要求,认真落实其他应急措施;对学院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请求支持和帮助。

在学院适当范围内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及采取的措施,稳定师生情绪,并开展相应的卫生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预防与自我保护意识。

4、善后与恢复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立即转向善后和恢复工作,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1)会同有关部门对所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及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认真做好或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受害人的善后工作。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反映出的问题、存在的卫生隐患,按照有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坚持经常性的宣传教育,防止突发事件再次发生。

4)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学秩序。对因传染病流行而暂时集体停课的,必须对教室、阅览室、食堂、宿舍、厕所等公共场所进行彻底清扫消毒后,方能复课;因传染病暂时停学的学生,必须在恢复健康,并经有关卫生部门确定没有传染性以后方可复学;因水源污染造成传染病流行的学校,其水源必须经卫生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九、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对学院教学产生的影响及严重程度,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级从高至低分为I级—Ⅲ级。

1)Ⅰ级事件:学院所在区域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

2)Ⅱ级事件:对学院的人员和财产造成较大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严重影响的自然灾害。

3)Ⅲ级事件:对师生员工个体造成损害,对学院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自然灾害。

2、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反应

预报后的应急反应

根据有关规定,在政府发布自然灾害预报后,学院即可宣布进入预备应急期。预备应急反应包括:

A.根据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预案的执行情况;

B.按照当地政府统一部署,发布躲避通知,必要时组织避灾疏散;

C.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灾情监测工作;

D.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做好救援、抢救和医疗救助等应急准备工作;

E.对学院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

F.防止自然灾害谣传或误传,不信谣、不传话,避免发生衍生灾害,维护社会安定。

灾害发生后的应急反应

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在当地政府统一部署下,搞好校内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灾害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A.Ⅰ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组织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密切配合灾区教育行政部门收集灾情数据,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要迅速向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报告学院受灾情况;在政府统一指挥下,配合援助人员搞好抢救工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置。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学院要及时收集单位灾情信息和救灾情况,及时报当地政府和省教育厅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抢救工作。

2)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要在当地政府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A.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B.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协助有关部门接收或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C.校园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道路和有关设施;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协助电力部门恢复被破坏的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保证学校用电供应。

D.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E.受灾师生的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受灾师生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F.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G.消防

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发生和火灾扩大蔓延。

H.次生及衍生灾害防御

协助有关部门对本本单位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及时加强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稳定师生情绪,防止衍生灾害的发生。

I.灾害损失评估

协助有关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

J.应急资金

学院财务部门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

K.接受外援

协助民政部门接受和安排国际国家社会提供的紧急救援。

L.宣传报道

协助新闻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向公众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呼吁社会提供援助,提出急需救灾物资种类、数量、援助捐款总金额。

M.涉外事务

按有关规定做好外国专家和外国救灾人员的接待工作。

3、善后和恢复

突发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工作重点应马上从应急处置转向善后和恢复,及时开展补救工作,积极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灾害损失,尽早恢复学院教学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在事故中死亡人员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2)及时查明事故原因,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疏导师生情绪,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全面检查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安全管理漏洞,对安全隐患及时补救、防范,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4)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对因玩忽职守、渎职而导致事故发生,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十、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互联网有害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违反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的;(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10)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根据突发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到低分为I—Ⅲ级:

1)I级事件:国际国形势发生变化,或者直接涉及学校的重大突发事件,校园网上充斥着大量有害信息,形成全局性热点,严重影响学校和社会稳定。

2)Ⅱ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一定数量的有害信息,形成局部热点,有煽动性信息出现,已形成不稳定因素。

3)Ⅲ级事件:校园网上出现个别或少量的有害信息,尚未形成热点,有可能形成不稳定因素。

2、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1)I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I级事件,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由相关人员上报省教育厅应急小组,网络管理人员按网络有害信息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置,及时取证并删除有害信息。学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同时将情况通知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2)Ⅱ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Ⅱ级事件,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后,由相关人员上报省教育厅应急小组及当地公安部门,由网络管理人员根据上级指示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同时通知教学和学生管理部门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稳定师生情绪。

3)Ⅲ级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发生Ⅲ级事件,值班人员立即将情况上报院网络安全领导小组后,由相关人员上报省教育厅应急小组,信息中心网络管理员要做好取证工作并删除有害信息。针对有害信息反映的内容,通知并反馈给教学和学生管理等部门,有针对性地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3、校园网运行过程中出现不同情况的应急措施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A.网站、网页由主办部门的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B.发现在网上出现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情况紧急的,应先及时采取删除等处理措施,再按程序报告。

C.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D.追查非法信息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领导小组汇报。

E.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根据信息的不同级别,按照网络和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处理。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A.当有关值班人员发现网页内容被篡改,或通过入侵检测系统发现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

B.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领导小组汇报。

C.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写出分析报告存档,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D.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E.网络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上级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A.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B.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C.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D.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E.如果现行反病毒软件无法清除该病毒,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联系有关产品商研究解决。

F.院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经会商,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G.如果感染病毒的设备是主服务器,经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同意,应立即告知各下属单位做好相应的清查工作。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A.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B.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C.检查信息系统的日志等资料,确定攻击来源,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再恢复软件系统和数据。

D.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召开小组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报警。

十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事件等级的确认

根据事件危害程度,分为三个等级:

1)Ⅰ级事件

在我院进行的全国、全省统考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广。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我院进行的全国、全省统考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未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B.情况二:在我院进行的全国、全省统考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在媒体登载拟考试题或相关信息;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

3)Ⅲ级事件

学院组织的各类重大考试使用拟考试题发生泄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

2、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

1)发生院内考试拟考试试题泄密,应在第一时间报教务处,报告内容涉及:

A.泄密的时间、地点、考试类别、涉及人员处理等;

B.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的初步判断和影响程度的评估;

C.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

2)发生省级和国家级考试拟考试试题泄密,最先发现的部门或个人应在第一时间报院教务处或考证中心;教务处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上报信息内容应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满报、谎报。 

3)省及国家级拟考试试题泄密事件的处理工作程序 

 

 

4)院内拟考试试题泄密事件的处理工作程序

 

 

3、考试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接到失泄密事件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召开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突发事件处置措施,落实部门责任,省级以上的考试在第一时间向省级组织考试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报情况。分级处置措施如下:

1)Ⅰ级事件

在执行III级事件各项措施的基础上:

A.请公安机关及时立案侦察;

B.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C.学院院长到事件发生地指导、督促处置工作。

D.应急处置工作组,做好对考生及社会的解释、宣传、安抚、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启用备用卷进行考试的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2)Ⅱ级事件

A.情况一: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未发现泄露拟考试题,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自用,扩散范围有限,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Ⅲ级事件。

B.情况二:在网络或其他媒体上已发现拟考试题泄露,初步判断窃密性质为贩卖或蓄意破坏,扩散范围较广,采取的处置措施同Ⅰ级事件。

3)Ⅲ级事件

A.学院立即按本预案开展相应工作。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领导下,由工作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共同负责处理。

B.信息中心根据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的要求,立即对校园网进行监控;发现泄密有关的信息,立即采取措施控制嫌疑人员,并将网站信息报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

C.党办根据学院的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手段,在破案前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报道和炒作。

D.协调有关部门,立即着手开展调查、处理、工作,并将有关进展情况续报上级主管部门

E.省级以上考试考前未破案,但确定试题未大规模扩散,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请教育厅批准,考试可如期举行。

F.学院统一使用的拟考试题发生泄密后,教务处应立即上报院领导并紧急启用副题。如果副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印制出来,应及时通知学生,重新选定时间再进行考试。严格追查试题泄密原因,对涉及到的教职工和学生应严肃处理并通报全院,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G、考试实施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试被迫中止,按“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H、考试期间发生交通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被迫中止考试,按“事故灾难类、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程序办理,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妥善处理停考考生补考问题。

I、考试中发生大规模的集体违纪舞弊事件,按失泄密Ⅲ级事件处置。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失泄密事件发生。

十二、附则

1、本预案是我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工作文件,各部门必须遵照执行。

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预案启动实施由院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决定。所有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

4、本预案由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制订并负责解释。同时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5、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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