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实际,修订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杜绝或减少食品卫生突发性事件的发生。 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本预案所称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定义为:突然发生,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危害或者具有严重危害的食物中毒;食用感染疾病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引发或可能引发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的食物引发或可能引发严重的传染病爆发与流行;以及人为加入有毒物质,使人体健康受到损害的重大社会影响的急性事件。 三、组织机构 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翟玮玮 副组长: 张 军 成 员:谢 亮 吴小娴 赵晖 朱劲松 李金霞 杨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后勤服务中心 主任:谢 亮 成立食堂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小组 组长:张 翔 成员:刘定国 马 静 沈慧敏 2、相关部门联系网络 (1)省教育厅 联系电话:025-83335811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丁剑15996189981,封荣13861551747 (3)学校总值班 联系电话:87088110 (4)后勤服务中心 膳食科 联系电话:张 翔:18852388916 (4)急救中心 联系电话:120 四、处置措施 1、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立即实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并向省教育厅、市卫生局报告。学院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布置处置方法。 2、处置程序 (1)老师、学生宿舍管理员或其他人员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向本部门负责人报告。 (2)部门负责人核实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核实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报告。 (4)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规模、严重程度,决定由指定人员向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5)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规模、严重程度,要求学院相关部门采取救治人员、停止供餐、保护现场、保留证据(食品样品、相关记录等)等措施。 (6)领导小组安排相关人员协助、配合相关政府部门调查、处置工作。 (7)事件相关情况和处置信息由专门部门人员(如宣传部门)根据相关政府部门调查情况和结论对外公布或接受媒体采访,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公布。 (8)善后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件性质、规模、严重程度自行或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9)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事件发生原因、处理过程等情况进行总结,查找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五、防范措施 1、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学习。认真参加相关专业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法律知识培训,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学习,对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提高食品安全意识和能力。 2、强化内部检查。 对照相关法律和制度,认真开展学院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奖优罚劣。 3、完善学生食堂饭菜留样制度。 七、责任制度 1、学院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为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为责任报告人。 2、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必须在事发5分钟内向学院报告,学院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及时报告事态发展情况。 3、事故追究制度:对事故有延报、慌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学院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须组织力量做好学生家长及亲属的安抚工作,确保扩大事态,对自行散布事故情况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其责任。 八、本预案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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